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3年8月12日 上午8:42
原機遣返 接機等不到人印尼新娘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縣張姓男子陪友人到印尼相親,自己卻看上黃姓女子,娶來台灣,不料到機場接機時,赫然從移民署官員口中得知,黃女先前來台灣逾期居留打工,被境管10年不得入境,當場原機遣返,人財兩失的張男憤而向新竹地院訴請離婚,法官判准。
張姓男子告訴法官,100年5月與黃女在印尼結婚,去年10月完成台灣結婚登記,期間張女每每遲補所需文件,有意無意讓他找不到人,會透過別人傳話,但卻不接他的電話,也屢次向他索取生活費。印尼新娘 
變造護照 禁止入國10年印尼新娘 
去年11月初,黃女搭機來台,張男到機場接機,卻不見黃女出關,經向機場海關詢問後,才知黃女幾年前曾以假身分入境台灣,遭限制入境,但他婚前詢問妻子是否來過台灣,妻子回答沒來過,且婚前也未告知被管制入境之事,妻子惡意欺騙他,傷害夫妻應有的互信基礎,請求法官判准離婚。
張男友人出庭作證說,張男是陪他到印尼相親時認識黃女而結婚的,當天接機他也有去,移民署說黃女的護照可能是偽造的,至於詳細情形要請張男協助查明,但後來張男父親認為黃女有換過護照不老實,所以他們也不想要這個媳婦了。
新竹地院函詢移民署調查黃女遭拒絕入境一事,得知黃女先前曾因持用變造護照入境我國,經查獲移送南投地檢署偵查起訴,由法院判刑確定,執行完畢後,於96年12月強制驅逐出國,並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禁止被告入國10年。
移民署回覆,黃女去年11月搭機來台,經國境查驗人員查獲後,依法拒入原機遣返,且她在96年2月搭機來台,身分是依親居留,入境後即行方不明,在台非法工作。
惡意欺騙 法官判准離婚
法官又調查,黃女婚後向我國駐印尼代表處申請來台簽證時,於申請表所詢「是否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曾有犯罪紀錄或曾遭中華民國政府拒絕入境、限令出境或驅逐出境」、「是否曾在中華民國境內逾期停留、逾期居留或非法工作」等問題,均勾選「否」,可見婚前未誠實向先生坦承來過台灣。
法官認為,雙方婚姻存在這樣的破綻,已經難以期待回復,因此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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